各班级:
根据《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要求,定于12月份评选2013-2014学年华商研究生助学金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条件
按《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评选范围及条件。
二、申请流程
1.12月20日-12月24日,申请人须登录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“综合服务”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扩展信息后,方可在“资助服务”中“我的困难补助”进行助学金的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填写并提交《华侨大学华商助学金申请推荐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。
2.12月25日-12月31日,各学院、研究院(所)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,确定推荐名单,并进行公示。12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两校区办公室。
3.1月2日-1月6日,学生处网上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,提交“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委员会”终审,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。
4.1月7日-1月9日,各学院、研究院(所)从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困难补助发放花名册,学生本人签字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两校区办公室。
三、其他说明
1.按评选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,并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;
2.本学年未使用完毕的名额,将留待以后学年统筹使用。
附件:1.华侨大学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