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选交换留学生赴日本长崎县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
各相关学院:
根据与日本长崎县立大学2007年11月续签的友好交流协议书,我校今年将继续推荐4名交换留学生赴该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(入学时间为2012年4月1日)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报名资格
1. 华侨大学2011年经管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(如无法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资格)。
2. 通过国际日语水平测试二级或以上。
3. 本科四年平均绩点应在4.0分以上。学校将以四年平均绩点和专业班级排名高低为依据进行选拔。若报名人数不足可按实际情况放宽绩点。
4. 在四年学习期间若有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不具备报名资格。
二、 报名方式、时间
1. 有意向的学生须于5月20日前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名并填写《报名表》。
2. 各学院将统计好的报名名单及推荐排名表在本院公示后于5月30日前报送外事处。
三、 费用
1.在长崎县立大学学习期间学费免除,其他费用自理。
2.交换留学生须缴纳华侨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基金贰万元人民币。
3.交换留学生在申请“日本在留资格认定书”时,必须提供十万元人民币半年期以上存款证明。
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派遣。
附件:申请赴日本长崎县立大学交换留学报名表(详见学院主页资源下载栏内)
国际交流学院
外 事 处
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