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1〕19号)、《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2号)等文件精神,拟于9-11月份开展2020-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(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,不含本校在职人员)。
2.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,其中,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、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。评选办法按照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3.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须从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,评选办法根据《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研究生助管、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表,规范“专业”名称,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。
2.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。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学业一、二等奖学金评选,只参与普通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3.荣誉称号与奖学金可兼得。其中,校优秀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(不含普通学业奖)、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、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、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、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。
三、评选条件及流程
根据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1〕19号)、《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2号)、亚洲博彩平台排名
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等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
1.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于9月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: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一式三份)(附件2);
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(附件4)/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(附件5);
③成绩单;
④成果佐证材料。
2.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于10月1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:
(1)学业一、二等奖学金——申请者个人提交
①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(附件3);
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(附件6);
③成绩单;
④成果佐证材料。
(2)普通学业奖学金——以班级为单位,统一提交
①博士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(附件7)/②硕士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(附件8)。
注意:请各班按学号顺序将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全部填写完整,包括申报国奖、学业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。若后面确定已获得国奖、学业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,学院会从普通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名单统一剔除。
3.荣誉称号申请者于10月2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:
①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(附件9);
②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(附件10)。
l 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压缩打包并统一命名为“申请项目+姓名+学号”/“班级名称+普通学业奖学金汇总表”,按照规定时间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l 纸质版材料交到经管902孙老师处。
l 附件(压缩文件)
2021-2022学年亚洲博彩平台排名
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附件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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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