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1〕19号)、《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2号)等文件精神,拟于9-11月份开展2020-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(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,不含本校在职人员)。
2.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,其中,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、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。评选办法按照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表,规范“专业”名称,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。
2.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。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学业一、二等奖学金评选,只参与普通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3.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,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、科研专利、科创活动、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成果。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,且不可重复申报使用。
三、评选条件及流程
根据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1〕19号)、《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(华大学〔2022〕32号)、亚洲博彩平台排名
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等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
本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,符合条件者请通过“信息门户-办事大厅-奖学金(荣誉称号)”进行申请。特别注意,本次奖学金系统开放申请的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5日,请及时填报,逾期视为放弃参评。
五、说明
本次线上申报的为国家奖学金和一二等学业奖学金,普通学业奖学金以及荣誉称号的评审参照后续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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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7日
附件1.经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(2022-2023学年).xls
附件2.亚洲博彩平台排名
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