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鼓励海外华裔新生代及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,积极向上,学有所成,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生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办合作〔2023〕5号),学生处拟定评选、推荐2023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和条件
1.被推荐者应为华侨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留学生;
2.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,入学以来,无违规违纪处分;
4.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;
5.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%(若境外生单独成班的,则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位列全班前25%);
6.2023-2024学年未获得中国政府或其他部门、校外组织(如陈嘉庚奖学金、陈江和“一带一路”奖学金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及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等)奖励资助;
7.2023年秋季学期未返校的原则上不予资助;
8.在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推荐。
二、推荐程序
个人申报: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填写申请表(附件1)、候选人花名册(附件2),并提供护照签证页、入学以来成绩单(含绩点排名)及相关奖状证书等佐证材料,于6月17日下午5: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,以“学生中文名+年级”命名后提交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推荐时间紧,奖金额度大(本专科生奖金为3万元/人),请各班级高度重视,做好相关组织申报、评审公示及推荐工作,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。
2.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奖学金生2023-2024学年的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、教材费、保险费等。
附件:
附件1:2023年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.doc
附件2:2023年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花名册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