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
科技〔2015〕23号
关于填报2014-2015学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保证科研考核的顺利进行,现将科研信息网上填写与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写内容
个人进入信息门户-系统链接-科研信息教师登记系统,主要填写本学年(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)发表的论文、著作,并核对承担的各类项目、获奖、专利等。
以华侨大学申报立项的纵向项目、横向项目、获奖、专利等科研信息已由科技处、社科处统一导入科研管理系统(个人不必填写)。有遗漏的其它项目的请提供立项通知书、申请书(或招标书)、经费到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。各单位于5月22日前按要求统一汇总报科技处、社科处(见附件)。
二、填写要求
1.对成果信息填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,单位科研秘书和科技处、社科处审核时将不予通过,直接做退回处理后,由个人重新填报提交。
2.所有论文(含咨询报告)、著作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标明华侨大学,由第一作者负责填写完整的科研信息,其他成员不得重复填写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导师可按第一作者计,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只能计算1人次。
3.所填写的论文必须上传CAJ或PDF格式作为附件证明材料。如未能提供CAJ或PDF格式的,个人必须提供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学院和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。
4.咨询报告直接按论文的形式要求录入,并提交录用证明原件供学院和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。
5.被SCI、EI、CPCIS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,以科技处公布的2013年度检索数据为准,并在“备注”栏中注明该论文在科技处汇总表中的“序号”。被SSCI、A&HCI检索收录的论文须提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查新证明。对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系统收录或重复收录的论文,只填写最高的一种。
三、时间安排及说明
1.“科研信息教师登记系统”将于5月14日正式开放,个人于5月14日-26日完成论文、著作填写,并提交审核。
2.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按时填写,并务必于5月27日-31日期间完成所在单位的全部成果审核。
3.根据《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华大人〔2014〕45号)中《华侨大学高水平成果奖励暂行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一类B及以上的学术期刊论文的认定以科技处、社科处的终审为准;二类A及以下的学术期刊论文以及著作的认定以单位的科研秘书审核为准,科技处、社科处不再终审。
四、联系方式
1.如系统运行问题请联系信息处:
杨自力 办公电话:0595-22692338
2.如科研信息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或社科处:
(1)自然科学类:科技处
①纵向项目:林 静 办公电话:0592-6161216
李雪芬 办公电话:0592-6161213
黄沛琳 办公电话:0592-6161211
②横向项目:杨桦 办公电话:0592-6161216
专利成果:李鹏、林静办公电话:0592-6161216
(2)人文社科类:社科处
①纵向项目:陈巧玲 办公电话:0595-22695188
李俊杰、卢建华 办公电话:0595-22693632
②横向项目、论文、著作、咨询报告:
魏志勤 办公电话:0595-22693731
附件:
附件1.华侨大学项目信息收集表.xls
附件2:关于填报2014-2015学年度科研业绩的说明.ppt
科 学 技 术 研究处
社 会 科 学 研究处
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
2015年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