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审2018-2019学年亚洲博彩平台排名
老生“阳光成长计划”的通知
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厅〔2016〕6号)、《华侨大学“阳光成长计划”资助办法》(华大学〔2017〕47号),决定面向境内学生开展2018-2019学年老生“阳光成长计划”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对象
符合《华侨大学“阳光成长计划”资助办法》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。
二、资助内容及标准
“阳光成长计划”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、国家助学金、勤工助学三项。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00元/月、300元/月、250元/月三个等级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左右,各等级名额详见附件1,资助时间为10个月,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。
三、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
各班根据本学年“阳光成长计划”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。
大一班级评选人数应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18%以内,大二班级评选人数应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19%以内,大三班级评选人数应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20%以内。由于学校对各个学院一、二、三等助学金的名额分配有规定,所以请各班级在评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比例,各个班级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月300元左右。
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、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、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,如符合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成员申请条件,应纳入“自立生”类别,以便参评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,并且“自立生”名额应包含在上述比例中。
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,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,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,经身份核实,可直接获得一等助学金资助。
四、评审要求
1.“阳光成长计划”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,要高度重视,认真审核,做好政策宣传、民主评议、调查核实、结果公示等环节,做到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。
2.落实“量身订做、套餐配比”原则,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,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: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、普困与特困有别,权利与义务结合、无偿与有偿结合、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。
3.“阳光成长计划”实行动态管理,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,应通过谈话、回访其亲友等途径,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、生活、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,以便对其资助情况做出调整。同时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,对每学年“阳光成长计划”评审、认定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封存工作,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。
五、评审步骤
第一阶段:学生自主申请与班级审核(6月5日至6月10日)
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需经班主任——辅导员——学院逐级审核。学生自主申请可与班级、学院审核交替进行,提升审核效率。
1.学生自主申请:
境内生: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供《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》(附件2),新申请加入的学生应同时提供《华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》(需盖有民政局或者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公章,提交复印件,原件自行留存)由各班班长收齐,班主任审核。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《2018-2019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》的要求准备材料。
根据有关规定,原受资助的老生,若符合条件仅需提交《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》(附件2),新申请加入的学生应同时提供全套申请材料。
2.班级审核(6月11日至6月12日):
班主任组织各班级评选,通过本班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名单。
3.学生网上申请及班主任审批:
(1)所有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须按照班级初步评定等级在6月12日前登陆“学工管理信息系统”申请“阳光成长计划”,以便班主任审核。(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申请页面注明贷款金额)
(2)各位班长应提前告知班主任于6月14日前完成网上班主任审批工作。
第二阶段:材料报送
6月15日17点之前,各班级用A3纸导出《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汇总表》(附件3),班主任签字后将表格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给各年级辅导员,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和个人总结一同报送。
第三阶段:学院审核(6月15日至6月19日)
1.辅导员审核:6月18日完成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审核工作。
2.院系审核:6月19日前完成审核工作。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。
第四阶段:资助落实
1.贷款审批及发放:7月上旬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中国银行分别审批贷款材料。7月上旬,组织陈进强贷学金合同签字,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名单报送中国银行。预计8月份贷款款项到账。
2.勤工助学申请:7月上旬将进行本学年暑假及下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,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3.国家助学金发放:2018-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(老生部分)从9月份开始发放。
六、几点说明
1.按照国家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学校相关规定,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。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18-2019学年的学费。
2.贷款学生无论新贷、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,被认定为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成员,并申请贷款。
3.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成员将作为“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”等助学金、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。
4.应充分重视并发挥“阳光成长计划”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,“全面培养”与“重点关注”相结合,通过感恩教育、技能培训、义工锻炼、人文关怀、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,提升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成员的综合素质。
5.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“学工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的数据为准,请各学院认真审核“学工管理信息系统”相关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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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