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5年度“国际职业教育学”赴德长期研修项目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的贯彻实施,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,教育部特设立“国际职业教育学”赴德长期研修(奖学金)项目。现将本项目2015年度有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计划
(一)选拔专业、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
1.选拔专业:职业技术教育学科,包括职业教育原理、职业教育政策、职业教育管理、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相关专业。
2.选拔类别: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
3.留学期限:3-12个月
(二)选派规模及资助内容
1.选派规模:30人
2.资助内容: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,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。
二、申报条件:
(一)申请人应符合《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》、《华侨大学教师公派出国(境)留学管理规定》(华大人〔2014〕15号)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《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选派方法》规定的申请条件,包括外语水平要求。
(二)个人申请
申请人填写《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》(附件),详细撰写在研项目课题和留学研修计划,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,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。申请人需依托教学研究,科学研究课题或管理项目,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。优先支持与德方建立有联合科研合作关系的研究人员和团队赴德。
三、单位审核
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签署意见,于3月27日(周五)申请材料汇总整理后送交人事处师资科,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,逾期不再受理。
四、学校审批、申报材料
(一)人事处于3月31日前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确定初步推荐名单,经学校审批确定推荐候选人。确定推荐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://apply.csc.edu.cn进行网上报名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-4月15日。申请人网上报名时,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申报项目名称为“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”,可利用合作渠道为“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研修奖学金”,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“福建省教育厅”;
(二)申请人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(一式2份),并于4月8日之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;
如有疑问,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。联系人:邹萍萍、王轲,联系电话:0595-22692546,E-mail: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
人 事 处
2015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