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侨大学人事处文件
人事〔2015〕70号
关于集中办理教职工2015年度在职培养
协议签订手续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为方便广大教职工,人事处将于即日起至7月17日(周五)集中办理教职工在职培养协议签订手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请2014-2015学年申请在职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(含专业学位)、从事国内访问学者,在上述期间内持如下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(人事代理人员到人才交流中心)签订在职培养协议:
1.《协议书》(见附件,一式三份,双面打印,先由本人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)
2.录取通知书或访学邀请函复印件
3.入学或报到须知(包含培养费、住宿费、进修时间等说明)复印件
4.定向/委托培养协议书(原件,部分教师已签订的)
二、如无法在此期间签订在职培养协议的,请以电子邮件、书面等形式告知人事处,以便另行安排。
三、根据学校规定,教职工须凭在职培养协议书方可办理培养费报销和经费资助等事宜;未签订在职培养协议的,不予报销相关费用,不予安排脱产学习,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自负。
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:邹萍萍、王轲
联系电话:0595-22692546,Email:[email protected] 。
人才交流中心联系人:钱三平
联系电话:0595-22691943,Email: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
关于集中办理教职工2015年度在职培养协议书通知附件.rar
人 事 处
人才交流中心
2015年7月2日